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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7)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(仟元):0

(2)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:

(5)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(仟元):94950

(6)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(仟房屋貸款元):372690

(4)原背書保證之餘額(仟元):277740

融資背書保證

3082737

34.35

2.被背書保證之:

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6,165,473仟元



(1)資本(仟元):3093236

內容來自YAHOO新聞

7.迄事實發生日為止,背書保證餘額(仟元):

10.其他應敘明事項:

(2)累積盈虧金額(仟元):-1348201

6.背書保證之總限額(仟元):

(1)內容:

1.事實發生日:104/08/11

依與兆豐國際商業銀行所簽訂之授信保證書而定

透過第三地區事業轉投資公司

第二條第22款負債整合

4.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:

5.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:

(1)條件貸款:

(2)價值(仟元):0

(2)日期:

依與兆豐國際商業銀行所簽訂之授信保證書而定

3.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:

(1)公司名稱:YOUNG FAST OPTOELECTRONICS (H.K.) CO., LTD.

鉅亨網新聞中心

1194430

8.迄事實發生日為止,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

比率:

19.37

9.迄事實發生日為止,背書保證、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

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:

洋華:依「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」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辦理公告

(8)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:

(3)背書保證之限額(仟元):1849642

最高限額6,165,473*50%=3,082,737仟元

海外單一聯屬企業限額6,165,473*30%=1,849,642仟元

美元對台幣匯率暫以1:31.65計算



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洋華-依-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-第二十五條第-項第三款規定辦理公告-094411512.html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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