馬英九會錯意,登錯島〈林廷輝〉

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馬英九會錯意-登錯島-林廷輝-03111企業貸款5471.html個人信貸

這15項訴求大致為:中國海洋權利不能超越海洋法公約範圍;中國主張九段線及歷史性權利與公約相違背;黃岩島、赤瓜礁、華陽礁和永暑礁不能產生專屬經濟區或大陸礁層;美濟礁、仁愛礁、渚碧礁、南薰礁、西門礁(包括東門礁)等為低潮高地,不能產生領海、專屬經濟區或大陸礁層;中國在海上的干擾活動;特別是黃岩島海域干擾菲律賓漁民生活;填海造陸的海洋環境污染;自由航行等。因此,15項訴求中,沒有一項訴求是要求仲裁庭裁決太平島的。再者,菲律賓論證的內容主要分成5大點,包括:1.依據海洋法公約,中國無權在水域、海床及底土行使「歷史性權利」;2.中國所謂的九斷線在國際法上並無基礎;3.依據海洋法公約第121條,中國所占島礁為岩礁,有些是低潮高地,有些沉沒在海平面以下,根據該條第3項規定,最多僅能主張12浬領海,有些島礁甚至連主張12浬領海權利都沒有,中國填海造陸無法在法律上改變什麼;4.中國在南海干擾菲律賓行使主權權利與管轄權,違反了海洋法公約;5.中國填海造陸的作為對海洋環境造成損害。此外,菲律賓重申提出仲裁案,並非要求仲裁庭處理與中國領土主權糾紛的問題,主要目的是釐清南海的海洋權利。

太平島不是菲訴求標的物


然而,仲裁自2013年1月22日由菲律賓提出後,菲律賓在隔年3月30日前提交了訴狀,當中列舉15項請求仲裁庭裁決的項目。菲律賓也在案情陳述中列出5大部分,直至2015年10月29日仲裁庭做出「關於管轄權和可受理性問題的判決」後,於11月24-30日完成「實體問題的開庭審理」,「太平島」此一名稱,才正式出現在菲律賓律師進行的論證中。



馬英九總統登上太平島維護領土主權,原本就是一件值得國人讚許的事情,但搞到全世界似乎只有中國支持登島,國內各界對登島意見頗多,但馬英九堅持登島的理由就是菲律賓將太平島提交仲裁庭,請由仲裁庭裁決太平島為「岩石」(rock),而非「島嶼」(island),讓馬總統高喊「自己國家自己救」,一定要讓外界知道太平島是可維持人類生活所需,足以主張200浬專屬經濟區與大陸礁層。

在提及太平島之前,菲律賓曾先點出了中國在南沙群島所占的幾個人工島礁,這也是菲律賓所提15項仲裁訴求內容,至於為何在11月24-30日提及台灣所占的太平島、菲律賓自身占領的中業島與西月島,是訴訟技巧中先弱化天然形成島礁的法律地位,進一步再次弱化中國所占並進行填海造陸的島礁之法律地位,如此,便可從菲律賓巴拉望省畫出200浬專屬經濟區或大陸礁層,涵括大部分南沙群島的水域,因此沒有其他可以跟菲律賓進行海疆畫界。這樣的說詞,在2015年7月7日進行的口頭聽證上,菲律賓用了「南沙所有島礁高潮時高於水面的所有島嶼沒有超過12浬的海洋權利」,但這樣的說法,是否真能為仲裁庭所接受並受理?頗值得懷疑。

仲裁庭與仲裁員不能越權


一般而言,仲裁庭與仲裁員在執行仲裁職務時,不應逾越仲裁當事方所請求的仲裁範圍以外事項,避免有擴權之嫌。1982年「聯合國海洋法公約」附件七第10條指出:「仲裁法庭的裁決書應以爭端的主題事項為限,並應敘明其所根據的理由。」也就是說,裁決書所載內容一定以爭端的主題事項為其範圍,不能逾越仲裁者授權之範圍,因此,倘菲律賓15項仲裁訴求並未變更,則仲裁庭便不能自作主張將其擴大到其他非仲裁事項,否則有違法擴權之嫌。

2015年10月29日仲裁庭裁定,依據《聯合國海洋法公約》規定,仲裁庭合法組成,且中國不出庭並不剝奪仲裁庭的管轄權,特別是仲裁庭指出,對菲律賓所提的15項訴求中,對第3、4、6、7、10、11、13項訴求具有管轄權,而對1、2、5、8、9、12、14項及第15項訴求管轄權問題的審議至實體問題階段。也就是說,仲裁庭實際上是圍繞著菲律賓提出的訴求,以及考量中國外交部在2014年12月7日發布的中方立場文件,作為雙方整體考量的基礎。菲律賓檢察總長希爾拜(Florin T. Hilbay)也在最後宣讀菲律賓立場時,重申了15項訴求,也沒有提到太平島。

內容來自YAHOO新聞

登太平島,不如登黃岩島


菲律賓所提南海仲裁案,起因為2012年4月與中國的黃岩島對峙事件,而在菲律賓訴狀中,除了弱化中國所占南沙島礁的法律地位外,當中有4點提到黃岩島。1999年由內政部公告的「中華民國第一批領海基線、領海及鄰接區外界線」中,台灣也採正常基線法畫出黃岩島的領海基線,顯然,但當菲律賓在仲裁案中挑戰黃岩島,黃岩島因我國政府已畫出領海基線、領海外界線及鄰接區外界線,馬政府卻因黃岩島在中國實際控制下而悶不吭聲,馬總統登上太平島並不會讓太平島主權與主權權利有增有減,但如果馬總統能夠正視菲律賓的15項訴求,登上的應該是黃岩島,而非太平島,至於是否因中國實質有效控制而不讓登島,那就要看「九二共識」的真假而定。

作者:林廷輝(新台灣國策智庫副執行長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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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頭殼newtalk 2016.02.01 文/林廷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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